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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必备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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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必备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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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1篇

郭某驾车靠边停车时将他人撞伤,经某交警大队现场勘验,认定其负全部责任。事故处理过程中,郭某和受害人未达成赔偿协议。其后,受害人以郭某为被告向法院要求赔偿。郭某也向法院,以交警大队未依法向其送达责任认定书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交警大队履行向其送达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定职责。在行政诉讼中,法院经审查认为受害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遂依职权追加受害人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审理中,因交警大队送达及调解是在郭某和受害人之间进行,无其他案外人明确见证,而郭某确未在送达回执上签名,郭某否认交警大队曾向其送达责任认定书,因此,交警大队申请唯一在场的受害人做证,以证明其向郭某送达责任认定书而郭某拿取认定书而拒签名的事实。但郭某提出受害人已被法院追加为本案第三人,因而不能以证人身份出庭做证。因责任认定书有无向郭某送达的事实难以认定,被告申请受害人做证的请求被法院驳回

纵观本案,原告诉讼的真实目的是希望通过要求确认被告未依法向其送达责任认定书,因而该责任认定书不能作为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重要依据,从而免除或减轻原告在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诉讼中的赔偿责任,但因诸多原因原告已无法请求改变该责任认定书对原告负事故全责的这一认定结果(实质是原告对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不服),因而企图通过否定责任认定书已向其送达来达到否定责任认定在民事赔偿中所具有的准法律效果。原告选择的是要求被告向其送达责任认定书这一诉讼请求,因而法院就应该就事论事,针对原告的请求和被告的抗辩(已送达)进行审理认定。

笔者意见:原告在未明确对责任认定不服而要求被告送达责任认定书的请求时,受害人做为本案事实焦点的唯一在场人应以证人身份出现,以便法院查清案件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2篇

请求事项

请求追加申请人为贵院已受理的纠纷案件(案号:(XX)民一初字第号)的共同原告。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该案的原告XX及被告XX系同胞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属于该案的共同原告。若该诉争的房产为父母的遗产,申请人理应作为共同继承人,但被告却将申请人列为第三人,有悖法理,有悖于亲情。现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申请人属本案共同原告的主体范围,请求贵院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准予追加申请人为本案的共同原告。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3篇

申请人:叶ⅹⅹ,女,1981年ⅹⅹ月ⅹⅹ日出生,汉族,

住址:ⅹⅹ市ⅹⅹ巷20号,

申请事项:

请求将本案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元(包括医疗费元、误工费元、护理费33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营养费420元、交通费671元、残疾赔偿金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116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第三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将以上费用赔偿给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张ⅹⅹ、蔡ⅹⅹ和第三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ⅹⅹ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贵院重审。现申请人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ⅹⅹ市ⅹⅹ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YJBYS

20**年**月**日

提醒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变更诉讼请求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4篇

申请人(原告)农民工

法定代理人:

被申请人(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原告)诉被告限公司关于工伤待遇纠纷一案,原告已依法请求工伤待遇赔偿,因被告至今没有一个愿意赔偿的姿态。为求得这种合法诉讼请求的顺利实现,现依法提出(增加)诉讼请求。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

理由如下:

一、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被告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作为劳动者的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目前被告处于未与原告订立劳动合同的状态,只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原理,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本身随时有权解除与被告的事实劳动关系。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根据《_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此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请予一并审理为感!

人民法院

请求人;

法定代理人: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

日期: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5篇

申请人:乐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xxxx.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陈xx赔偿原告截止定残日的医疗费元(已扣除支付部分33500元)、误工费105000元、护理费4545元、交通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35元、必要的营养费1335元、伤残赔偿金70288元、后续治疗费7000元、精神抚慰金33000元和法医鉴定费500元,以上费用合计为144928元;

二、判令被告_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以上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三、判令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对以上责任在100000元以内承担连带责任;

四、判令被告陈xx、被告xx和被告xxx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陈xx、被告xx和被告xxx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由贵院委托法医鉴定部门做出了法医鉴定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在举证期限内变更。 2、注意变更诉讼请求后,是否会导致法院没有管辖权。《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变更后法院没有管辖权的,驳回起诉,而不是移送 。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6篇

申请人: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董事长

被申请人:______,男,汉族,住____________楼东单元顶楼西户。被申请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市徐福镇草泊村西。

请求事项

1、请求追加被申请人______作为本案被告,并对欠款承担支付责任。

2、请求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事实与理由

______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予以受理,案号为(20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号,申请人认为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应追加本案实际施工人及发包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申请人虽然于20_____年3月16日与被申请人________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但并没有实际履行该合同,____、____作为实际施工人与________有限公司履行了施工合同,______、______拖欠工程款应承担支付责任,______________公司作为发包人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综上,申请人特依法申请追加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请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_____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7篇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住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准予延期举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_之间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申请人发现本案劳动关系十分复杂涉及多方主体,有些事实和证据仍需调查核实。因时间仓促,申请人无法在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为保障申请人的仲裁权利,现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七条、《安徽省劳动争议处理证据规则》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特请贵委准予延期(望延期日)举证。

____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8篇

申请人:xx甲

XX,男,汉族,住XX省XX市XX街道XX小区Xx幢xxx室,电话:xxxxx。

被申请人:xx丙XXX,男,汉族,住XX省XX市XX街道XX小区Xx幢xxx室,电话:xxxxx。

申请事项:xx追加被申请人丙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xx乙诉申请人房屋买卖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之中,由于讼争房屋已出售给被申请人丙并已办理了过户手续,故被申请人丙与本案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丙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申请人:xx

日期:xx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9篇

申请人: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被申请人:深圳市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住址:________

因贵院受理的__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了有助于贵院查明事实,现申请追加本案涉及的商品供应商做为被告。

申请请求:

请求依法追被申请人为共同被告。

事实和理由:

20_____年1月1日,申请人与深圳市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_____交易及推广协议,双方约定申请人方接获顾客投诉案件时由深圳市______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和回复,现原告就被申请人所提供的产品起诉要求赔偿。申请人认为自己在与被申请人建立合同关系时已经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对该产品是否违法、是否应当予以赔偿,由商品的供应商者来面对和处理更为适宜。同时,申请人对追加被申请人做为共同被告,由其参与处理本案已经达成了一致共识,被申请人也愿意参与本案的处理。

特此申请,请予以准许,并通知被申请人参与诉讼。

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10篇

申请人:、女、汉族、19-年12月日出生、住址:-瑞州区前-房。

代理人:郭伟俊律师

被申请人:、女、汉族、40岁、住址:呼和浩特-。

请求事项:

请求在申请人诉杜一案中增加以下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从20xx年1月1日起至归还房屋止侵占房屋造成的损失(按照每月1000元计算现在已经为13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鉴定费(待鉴定机构收取后确定)、诉讼费、和交通费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侵权纠纷一案已经由贵院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以前是申请人的弟媳,后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兄弟离婚,申请人一直念在双方曾经的感情因素让被申请人暂住在本案所争议的房屋中十多年,在申请人向贵院提起让被申请人腾出房屋的诉讼时只是要求被申请人交还房屋则可,而且还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只要被申请人搬出房屋诉讼费甚至都可以不予追究。但被申请人把申请人的宽容当做软弱,而且一直对法院的正常审理工作不予配合,提供虚假信息拖延审理,并且多次对法院和申请人进行欺骗,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不被进一步的扩大和继续侵犯,现在申请人向贵院提起以上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的项目和数额,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申请人: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11篇

申请人:

诉 的案号为 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已受理,现在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

原告的损失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共计xxxxx元,被告 已经垫付xxxxx元。

1、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xxxxx元;

2、其中被告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3、剩余部分由被告 被告 承担赔偿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10月26日

赔偿清单

1、医疗费: xxxxx元

2、护理费:xxxxx元(住院xx天,出院后卧床xx天,共xxx天,每天xx元)

3、误工费:xxxxx元(住院xx天,出院后休息xx天,共xxx天,每天xx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xxx元(住院xx天每天xx元)

5、营养费:xxxxx元

6、交通费:xxxxx元

7、残疾赔偿金:xxxxx元(其中被抚养人生活费为xxxxx元; xxxxx××20%=xxxxx元;xxxxx+xxxxx=xxxxxx元)

8、精神损害抚慰金:xxxxx元

9、伤残鉴定费:xxxxx元

10、摩托车损失:xxxxx元

合计:xxxxxx元

被告 已垫付医疗费xxxxx元,三被告还需要赔偿xxxxx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清单

1、父亲:

2、大女儿:

3、小女儿: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12篇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董事长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男,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东单元顶楼西户。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市徐福镇草泊村西。

请求事项

1、请求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作为本案被告,并对欠款承担支付责任。

2、请求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予以受理,案号为(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号,申请人认为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应追加本案实际施工人及发包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申请人虽然于20xx年3月16日与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但并没有实际履行该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实际施工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履行了施工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拖欠工程款应承担支付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作为发包人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综上,申请人特依法申请追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请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13篇

申请人:(基本情景)

被申请人:(基本情景)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一案贵院已受理,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_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14篇

申请人:姓名:xxx性别:xxx年龄:xxx民族:xxx职务:xxx工作单位:xxx住址:x电话:x

代理人:x xxx律师事务所电话x

被申请人:姓名:xxx性别:xxx年龄:xxx民族:xxx职务:xxx工作单位:xxx住址:x电话:x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xx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x一案中,……(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xxx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月x日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15篇

恶意申请公示催告问题的存在,暴露出我国目前的公示催告法律规定仍存在较大欠缺和不足。本文拟从公示催告程序存在的不足以及如何防范恶意公示催告等方面谈几点粗浅看法。

1 关于公示催告的现行法律规定

目前,我国关于公示催告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现行《民事诉讼法》第十八章、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票据法》及最高院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等中,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失票人,是指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丧失票据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

二是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是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三种,其他情形不能申请,比如票据已经背书转让的。

三是申请公示催告的地点是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

四是公示催告期间内利害关系人申报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属实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如没人申报,期满后根据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并公告,宣告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票据款项。

五是对于伪报票据丧失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裁定终结公示催告或者诉讼程序后,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究伪报人的法律责任。

2 恶意公示催告的表现形式及发生原因

总结恶意申请公示催告的案例,基本程序是:

1、为非法取得票据项下款项,或者基于暂时占有资金的目的,恶意申请人独自或串通出票人,在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他人之后,又以票据丢失、被骗等理由伪报票据丧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因法院无法知晓该汇票已经背书转让的事实,因此对于申请人是否为符合法律要求的最后合法持票人无法核实,只能受理其申请,并予以立案。

2、之后,法院通过公告通知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但因大部分单位并没有及时查阅核对法院公告信息的习惯和条件,或者由于公告地点和方式的原因无法知晓公示催告信息,导致真正的权利人无法在公示催告期限内及时申报权利。

3、待公示催告期限届满后,法院便依恶意申请人申请做出除权判决,申请人便持法院判决向付款银行领取款项。最后,当真正的票据权利人在票据到期后向银行请求付款时,才发现其票据已被公示催告过且票款已经被领走。

分析恶意公示催告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当前企业融资困难,部分企业企图通过公示催告,变相获取资金。加之民间票据买卖活动猖獗,为恶意公示催告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是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法院的实质审查义务并要求提供担保,公告的方式也存在局限,导致恶意公示催告的成功率较高。

三是现行法律仅规定利害关系人的撤销权,对恶意申请人的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并无明文规定,加之申请公示催告的费用较低,导致恶意申请公示催告的成本较低。

3 法律完善及防范建议

恶意申请公示催告人之所以能够得逞,与现行公示催告程序存在两个严重漏洞有重要关系:

一是法院公示催告期限规定过短,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目前,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公告期限最短不得少于60日,对具体期限并未明确。实践中,为尽快结案,大部分法院均规定公告期为60日。而汇票的到期日则相对较长,一般为6个月,结果是公示催告程序往往在汇票到期日前结束。从经济角度考虑,为避免利息损失,大多数最后持票人往往是在汇票到期日时才请求付款。而只有在此时,最后持票人往往才知道汇票被公示催告的情况,但为时已晚,此时票款可能已经被伪报票据丧失的当事人领走。正是因为公示催告期与汇票期限存在的时间差,才导致恶意申请公示催告人能够得逞。

二是申请人的申请付款日与汇票到期日不能紧密衔接。现行法律规定,无论汇票到期与否,只要法院做出除权判决并公告,申请人即有权请求付款人付款,这一规定实际上等于确认通过法院判决可以变更票据权利的内容,这违背了票据的基本原则。另外,在汇票到期日之前请求付款,意味着出票人蒙受了到期日与支付日之间的利息损失,而申请人居然可以凭借公示催告程序谋求到了这一期间的利息利益,显然与公示催告程序的目的不符。

为解决恶意公示催告案件频发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完善公示催告法律规定和操作规范:

1、延长公示催告期,将公示催告期与汇票到期日紧密联系起来。除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下限不得少于60日以外,还应增加规定:“如公示催告期限届满时汇票尚未到期的,公示催告期延长至汇票到期日后一定期限”。由于真正的票据权利人无论是否看到公告,在票据到期时总要提示付款,这样就可以发现其票据被公示催告,就可以到法院申报权利。因此时公示催告期间尚未届满,恶意申请人的非法企图就不可能得逞。

2、把付款请求日与票据到期日挂钩。规定即使法院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做出除权判决,也必须在判决中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之后,才可以持该判决请求付款。这样一来符合除权判决不变更原票据权利的性质,二来保证利害关系人能够在票据到期日之前票款尚未被领走之时申报权利,从而彻底消除不法分子利用公示催告程序诈骗的可能。

3、建立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时应提供担保的制度。如此一来,一旦出现恶意申请公示催告的情形,可以确保真正权利人利益不受损,也能够有效的降低不法分子实施恶意公示催告的动力。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16篇

申请人:秦某,男,1975年7月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XXX镇秦家村2327号。

被申请人:济南恒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济阳县XX镇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现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12月11日签定的《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

二、判令两被申请人共同返还货款人民币45000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变更理由如下:

月11日申请人与济南恒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当日,申请人依约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定金20万元。2月27日申请人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合同款125万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要提供给申请人的设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生产燃料油的标准,根本实现不了合同的目的。特此申请!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17篇

县政府:

我局是个药材之乡,为把我局的药材推销出去,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更好的帮助农民致富。我局经商讨决定拟举办药材展销会。但应东安县工商局当地经济发展还能缓慢,资金周转不便,这一原因严重阻碍了展销会的开展。为此,就相关问题请示如下:

为了此次展销会能够顺利举办,我局特向县政府申请贰万伍仟元整(元)的经费资助。

为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农民致富,恳请县政府给予支持。

以上请示,敬请批复。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追加被告参加诉讼申请书

申请人广州市XXX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越秀区XXXX。法定代表人黄XX,该公司经理。

被申请人杨XX,女,198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广西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杨XX为本案被告,与被告梁XX共同承担向申请人还款32945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32945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清偿时止)的责任。

事实理由:

原告广州市XXX有限公司诉被告梁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原被告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在被告梁XX与被申请人杨XX婚姻存续期间,因此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被申请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查明本案事实,请求法院依法追加XXX作为被告参加本案诉讼,请求法院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7年7月17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河北天颐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东良厢村兴东路58号,法定代表人,刘玉儒,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申请追加崔东方为被执行人并对其财产予以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河北天颐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北和谐合金炉料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经判决生效,现正在执行过程中。

执行中经调查,被执行人河北和谐合金炉料有限公司名义上由岳连清、王连连夫妇设立,实际上由其女儿女婿岳双云、崔东方实际控制经营,该公司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章等重要公章证件均由岳双云、崔东方夫妇掌控,公司所有事务均由岳双云全权处理,公司既无实际经营业务也无实际经营地址,该公司名以上为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为岳双云、崔东方夫妇控制从事非法经营的私营企业。为逃避债务,公司成立后,公司注册资金及所得收入全部被岳双云无偿转入崔东方的个人账户,并且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该公司已由岳双云、崔东方夫妇过分控制成为其从事非法活动的工具,公司资金已与岳双云、崔东方个人资金混合。现该公司已被撤销,公司财产已被岳双云全部转入崔东方个人账户。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依据《_民事诉讼法》第209条及《民诉法意见》第271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崔东方为被执行人并对其财产予以执行以偿还对申请人的债务。

申请人:河北天颐医药药材有限公司2011年4月28日

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陈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2011)历城民初字第11345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2011年1月6日被申请人王某驾驶王某某所有的车牌号为鲁AEXX65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_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18篇

申请人:xx,女,19xx年7月xx日出生,汉族,住址:xx省xx市荔湾区xxxxxxxx,身份证号码:5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女,汉族,19xx年xx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户籍住址xx省xx市天河区区xxxxxxxxx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本案申请人xx诉被告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被告xx于xxxx年x月x日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xxxx元整,但被告至今尚未归还。经查,被申请人与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因该债务是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7月30日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19篇

案号:(______)云法民一初字第______号

申请人(原告):邹______,男,汉族,住址:福建省______县______镇______号

身份证号码: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市_____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住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路___号铺

法定代表人:刘______

被告: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商贸城,住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路___号铺

投资人:黄______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20篇

申请人:,男,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汉族,小学文化,务农,现住。

被申请人:,男,岁,汉族,初中文化,务农,现住。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罗盛才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原告罗大荣诉申请人郑福贤雇员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将其委托人委托的房屋瓦被翻捡工作发包给被申请人罗盛才,罗盛才雇佣原告罗大荣前来翻捡,在20xx年12月7日,原告因饮酒过量,上房翻捡时不慎从一楼一底的瓦被上摔在地上,导致其全身多处受伤,医治后经达州金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九级伤残。由此可见,被申请人罗盛才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罗盛才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大竹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21篇

申请事项:申请人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8)下行初字第27号、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杭行终字第190号行政裁定,特申请XX市检察院依法监督,提出抗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向XX市司法局投诉律师XX违法违纪行为,在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损害我的合法权益。要求XX市司法局调查处理XX,并依法赔偿损失。

XX市司法局接收投诉材料后,没有根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履行法定职责。2008年7月21日,申请人在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被告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作出处罚XX的决定。

本案通过立案审查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9月2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一、被告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事实清楚

1、被告《行政答辩状》上称:接到投诉后,我局律师管理处即开展了调查工作,调取了五联所得有关案件材料。但在被告所提供证据清单及相应证据上,并没有关于被告依法调取五联所有关材料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2、被告所提供“证据”违法。

被告所提供“证据”1、4、5、6、7、8都是从XX市律师协会中获取,系违法。申请人先向律师协会投诉,由于律师协会的不负责任失去了申请人的信任,继而向被告投诉XX的违法违纪行为。因此被告不存在法律上所规定的委托律师协会调查行为,因为有利害关系,律师协会还应该予以回避。但是本案被告提交的大部分证据,都是XX市律师协会的杰作。这些所谓“证据”,除了证明被告行为违法外,可以确切地证明被告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事实清楚。

3、被告没有向法庭提供申请人《投诉书》及相应证据。

申请人向被告提供了《投诉书》及相应证据材料,投诉XX了违法违纪行为。但在本案中,被告除了提供《非诉讼事务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之外,并没有提供《投诉书》及相应证据材料,被告隐匿申请人《投诉书》及相应证据材料的目的是什么?因为法庭开庭审理后没有依法对证据进行认定,法庭对事实的判断显然有了错误。

4、被投诉人人XX违法违纪事实清楚。

1)违法违规律师XX提供无法履行“非诉事务委托合同”委托事项,欺诈申请人交付律师费。

2)违法违规律师XX接受委托后,没有依法调查收集证据;封存住院病历材料。

3)违法违规律师XX接受委托后,故意缩减申请人受损害事实。

4)违法违规律师XX接受委托后,不依法计算赔偿标的,故意损害申请人的合法利益(依法计算标的60多万,被缩减成5万多)

5)违法违规律师XX接受委托后,故意隐匿申请人提供的重要原始证据。

根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第十二项规定: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属于《律师法》(原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项规定的“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律师法》以及本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原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对证据不作出事实认定。

被告XX市司法局《答辩状》与其所提供证据不符,所提供的大部分证据,不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缺乏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原审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后,居然不对证据作出认定。

原审法院裁定及庭审笔录证明原审法院没有对证据作出认定

三、原审法院违反程序,对被告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事实作出认定。

被告即没有提供投诉后的登记证据,也没有依据《XX市律师、律师事务所投诉档案和不良行为档案管理办法》提供被投诉人XX投诉档案以及根据以上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所相应法律、程序规定应履行职责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被告没有提供对被投诉人XX依法受理立案调查并作出具有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的处理意见。原审法院应根据事实认定被告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四、本案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

本案已经通过立案合议庭审查,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问题。原审法院不审查XX市司法局的违法行为,反而以“超过诉讼时效”剥夺申请人的合法诉权。

被告没有证据证明其依法履行了法定职责,就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事实。法律上对不履行法定职责作出了60日后就可以的起算时间,但没有作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诉讼限制时效。这项立法的用意就是

维护公民的监督权、控告权、申请权、诉讼权等公民权利。

五、原审法院没有依职权主动追加第三人。

本案原告是投诉人,被投诉人XX.司法行政机关为监管机关,所行使职权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是XX及律师事务所。被告是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经法定程序向XX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取证,都跟XX及XX五联律师所相关。原审法院追加第三人,才能更清楚地查明案件事实,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司法程序公正,对案件作出正确的裁判。原审法院没有依职权主动追加第三人,说明原审法院对被告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事实非常清楚。

VV人民检察院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22篇

申请人: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住xxxx

申请人: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住xxxx

被申请人: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住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受理申请人诉被告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与被告xx于20xx年3月20日领取结婚证,20xx年被告xx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是20xx年11月25日。申请人于20xx年10月27日已履行了30万的借款义务,至今为止,被告xx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于被告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被申请人xx与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xx年xx月xx日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23篇

申请人:xx张xx,男,马来西亚人,身份证号码xxx。

被申请人:xx

地址:xx电话:xx

申请事项:xx请求人民法院追加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诉被告潘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第三人。

申请理由:xx

申请人诉被告潘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己由贵院立案受理。因涉案房屋(荔湾区黄沙大道xx,xx号xxxx房)的产权人潘xx于xx年2月26向被申请人申请抵押登记(登记案号:xx交等1536488),债权数额人民币146万元。xx年3月24日,申请人与被告潘xx就涉案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价款158万元。申请人认为,该案件的处理结果与被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为真正查明案情,便于法院准确区分各自责任。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追加为本案的第三人,望予批准!

申请人:xx

日期:xx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24篇

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_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第五条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_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资质标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报_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应当注明检测业务范围,分为正本和副本,由_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没有下列行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不再审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由原审批机关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延期专用章;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原审批机关不予延期: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转包检测业务的;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

(五)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

第九条检测机构取得检测机构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第十一条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3个月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

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第十六条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十七条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检测机构应当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检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质标准;

(二)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

(三)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四)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真实;

(五)检测机构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六)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检测机构或者委托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包括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三)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四)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

第二十三条建设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为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对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规定权限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资质审批机关。

第二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

检测机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并依据本办法对检测机构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于30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的,其检测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检测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1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第二十八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其资质证书,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证书;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三)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

(五)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

(六)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

(七)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八)转包检测业务的。

第三十条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委托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二)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

(三)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

第三十二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检测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颁发资质证书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三十四条检测机构和委托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支付检测费用。没有收费标准的项目由双方协商收取费用。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25篇

(一)城建

1.除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以外的城市道路项目;

2.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公园和公共绿地项目;

3.区级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配套商品房项目;

5.日处理300吨以下垃圾中转站项目;

6.公共停车场(库):停车泊位200以下的项目(不含公共建筑配建)。

(二)社会事业

1.初中办学规模在32个班以下,高中办学规模在36个班以下,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规模在36个班以下的校区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的各类教学、培训设施项目(含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教实训中心等);

2.总投资在5亿元以下,或者500张以下医疗床位的卫生设施项目;

3.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的文化设施项目;

4.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下的体育设施项目;

5.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的专业性会展设施项目;

张床位以下的收养利机构(老年、儿童、精神病人、残疾人等福利机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区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

二、报*区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的程序

企业核准申请直接送*区发展改革委投资科,经行业主管人员初审后,材料齐全后送办公室登记,进入办公自动化(OA)流程。申请项目不属于核准范围的,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项目申报单位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出具加盖*区发展改革委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在受理核准申请后,如有必要,在4个工作日内,由*区发展改革委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并告知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如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责的,由*区发展改革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逾期没有反馈书面审核意见的,视为同意。

*区发展改革委在20个工作日内对同意核准的项目,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者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并登录*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于不同意核准的项目,应当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核准决定的,经*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说明延期理由。项目核准机关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要时间不计算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

新征土地的项目需在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并完成环保批复后上报核准申请报告。

已有土地的项目先取得规划部门规划设计要求后,完成用地预审和环评批复后上报核准申请报告。

三、核准需报材料

(一)主管部门请示核准文件及项目申请报告;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四)房地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中标通知书;

(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

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四、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

项目申请报告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写。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节能方案分析;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经济影响分析;社会影响分析等。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项目核准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四)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地区发展规划;

(五)未影响国家及本市经济安全;

(六)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七)符合本市节能的有关要求;

(八)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九)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项目核准的效力

项目申报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和设备进口等手续。

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等优惠政策投资建设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凭项目核准文件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核准机关申请延期1年。原核准机关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

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项目的变更

已经核准的项目,如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项目法人、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事项进行调整,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区发展改革委提出核准调整申请报告。*区发展改革委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要求其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监督机制

(一)对于项目核准工作人员

项目核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变相增减核准事项,不得拖延核准时限。项目核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项目核准过程中如有、、、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于咨询中介机构

咨询评估机构及其咨询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于项目单位

项目申请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核准机关依法撤销对该项目的核准。

*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管理、城市规划、房地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监督等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实施监管。

对于应当报请核准机关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未按照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相关部门应当依法撤消其规划、用地、施工等许可决定,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26篇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张雨寒,女,35岁,汉族,胜利石油管理局临盘采油厂供水大队,职工,住临邑县临盘镇宏达三区18号楼9号。电话13869225106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魏宏刚,男,37岁,汉族,胜利石油管理局临盘采油厂车管大队,职工,住山东省临邑县临盘镇曙光小区23号楼10号电话13626370997

张雨寒因与魏宏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州中院)于7月18日作出的德中民一终字第65号民事判决,向贵院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1、撤销德州中院(2007)德中民一终字第6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再审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2、本案产生的一审、二审和再审诉讼费用全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十二)项规定“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应当再审。

德州中院作出的二审判决超出了上诉请求事项。

二、《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四)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应当再审。

鉴定人没有出庭接受质询,鉴定结论未经质证,不应采纳。

三、《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应当再审。

四、《_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再审。

再审申请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德州中院的二审判决。

五、《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2款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德州中院在审理该案时有以下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影响了案件的正确判决。

综上所述,请贵院站在“司法为民”“有错必纠”的公正立场上,依法再审,纠正错误,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注意: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人:

二00八年十月六日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27篇

尊敬的领导:

原告:黄xx,男,汉族,1969年xx月xx日生,住重庆市酉阳县xxx。身份证号码:5135241969xxxx0511。

被告:李xx,女,苗族,1979年xx月xx日生,住重庆市酉阳县xxx。身份证号码:5135241979xxxx0328。

案号:(20XX)渝04民初x号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请求酉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分割被告所有的位于秀山县中和街道x号的商品房一套。

事实与理由:

原告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于1月2日受理,原告于20XX年2月2日突然发现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原告隐瞒情况,用原被告共同财产购买了位于秀山县中和街道x号的房屋一套,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特此增加诉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28篇

被告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商贸城声称已于20______年1月28日将其在____________商贸城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与原告签订的《厂房租用协议》转让予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意承受并以被申请人名义独立经营,但现有证据显示:

1、被告及被申请人不仅没有就转让事宜通知原告,在实际经营中也没有向包括原告在内的协议相对人明示;

2、被告与被申请人是一套人马两个营业执照,依常理原告及其他第三人无法将之区分,也无从在日常商业交往中将其区分;

3、原告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显示,被告与被申请人也是共同参与了对原告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1〉被告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商贸城于20______年7月17日分别向原告及福建漳平商会就其进一步的侵权行为发函(见被申请人提交证据六、证据九),表明其主观上有侵权故意。两份函的落款尽管为被申请人广州市__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但所盖印章为“____________商贸城行政专用章”,该印章与原告于20______年11月22日收到的被告发出的《通知》(见原告提交证据17)所盖印章一致,而此时被告和被申请人尚没有签订《转让协议》,所以该印章属于被告;

2〉被申请人于20______年5月28日、6月9日就其拟采取的侵权行为向原告发函,其内容和被告的函如出一辙,可见其与被告有共同故意。

3〉法人是拟制的人格,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地位,依然可以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两者的对外法律行为均需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以及员工的职务行为体现效力。一套人马从事两个主体经营范围和具体事项均无二致的经营行为,实际两个主体已经混同,在相对人无法区分时应连带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追加被申请人______市________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之申请,请予批准。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邹______

诉讼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29篇

申请人:李飞,男,汉族,1975年5月14号出生,住湖北省xxx,身份证号码:xxx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追加实际受益人叶成发为20xx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026号xxxx有限公司诉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之被告,参加该案诉讼。

事由:申请人原本与实际受益人叶成发达成租赁协议,租赁属于实际受益人叶成发所有的位于十堰市大朗镇大井头村民营工业区盈丰一路32号的厂房与朋友准备合伙开办一家五金加工厂。申请人与xxxxx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签订之后不久,实际受益人就强行将申请人等驱赶了出来,五金加工厂没有能够开办成功,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安装的起重机俗语叫做“天车”申请人还没有来得及使用就被实际受益人占有了,有鉴于此,为了帮助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确认实际责任人,特提出如上申请,请求依法追加实际受益人为20xx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026号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之被告,参加该案诉讼。

特此申请,谨请依法予以处理。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30篇

申请人:_____(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_____(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_____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_____

申请人诉一案贵院已受理,,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_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申请日期:______

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 第31篇

2015年5月18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四: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427字)

申请人:***,男,1980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电话:

被申请人:***,男,35岁,汉族,住西安市***,电话:***。

请求事项:

原诉状中的第一项诉讼请求不变,将第二项、第三项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判令分割给申请人合伙财产90600元;

2.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营运收益9685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伙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对合伙财产和营运收益申请人起诉时未能精确计算其价值。法院受理后,为准确计算合伙财产和营运收益价值,申请人申请法院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西正衡评报字[2015]166号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涉案车辆在2015年6月15日市场价值为元,在2015年5月31日至2015年6月15日期间的'收益为元。为此,申请人特此申请,请依法予以核准。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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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原告申请书范文(必备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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