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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访谈范文(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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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访谈范文(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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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访谈范文 第1篇

第二章审计工作组织

第三章审计工作内容

第四章审计机构委托

第五章审计工作程序

第六章审计工作结果

第七章罚则

现公布《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自2004年8月30日起施行。

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_)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客观评判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及经营绩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及其独资或者控股子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_按照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对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审计工作组织

第六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和企业产权关系,依据“统一要求、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企业负责人离任或任期届满,都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企业独资或者控股子企业负责人离任或者任期届满,企业应当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提拔到企业总部领导岗位的子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果,应报_备案。

(三)企业应当建立对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的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七条根据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需要,对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如企业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质量较差,以及合并分立、破产关闭等重大经济事件的,应当组织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_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有关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二)负责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决定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企业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四)指导监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九条_组织实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采取以下三种形式: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国家有关审计机关具体实施审计工作;

(二)根据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需要,聘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审计组织承担审计工作任务;

(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或者抽调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实施有关审计工作。

第十条企业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_统一工作要求,制定本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实施细则;

(二)组织实施独资或者控股子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组织实施企业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任期或者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决定并组织实施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子企业的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中央有关部门干部管理权限内的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按照重要性原则,企业总部及重要子企业应当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范围内,其他子企业可视不同情况决定审计工作范围,但审计户数不得低于50%,审计资产量不得低于被审计企业资产总额的70%。

第十三条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企业或者承办审计业务的社会审计组织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其他财务审计工作相结合,在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可以参考利用相关财务审计或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资料,避免重复审计。

第十四条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不含企业负责人)离任或者任期届满,可根据出资人监管工作需要或者企业负责人建议开展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三章审计工作内容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需要,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二)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

(三)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质量变动状况;

(四)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对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

(五)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六)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经营绩效变动情况。

第十六条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会计核算是否准确,企业财务决算编报范围是否完整,企业经济成果是否真实可靠,以及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质量是否相匹配。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准确、真实,是否存在经营成果不实问题;

(二)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合并范围、方法、内容和编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存在故意编造虚假财务决算报告等问题;

(三)企业是否正确采用会计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有无随意变更或者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故意编造虚假利润等问题。

第十七条企业财务收支核算合规性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年度财务决算是否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收支状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收入确认和核算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无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以及以个人账户从事股票交易、违规对外拆借资金、对外资金担保和出借账户等问题;

(二)企业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无多列、少列或不列成本费用等问题,以及企业工资总额来源、发放、结余和企业负责人收入情况;

(三)企业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有无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问题;

(四)企业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和有关资料是否相符,有无存在账外资产、潜亏挂账等问题,有无存在劳动工资核算不实等问题。

第十八条企业资产质量变动情况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各项资产质量是否得到改善,是否存在严重损失、重大潜亏或资产流失等问题,企业国有资本是否安全、完整,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能力的影响。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有关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性及变化情况,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

(二)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运营效率及变化情况,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

(三)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有效资产及不良资产的变化情况,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

(四)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及企业在所处行业中水平变化的对比分析。

第十九条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做出的有关对内对外投资、经济担保、出借资金和大额合同等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企业内部控制程序,是否存在较多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重大投资的资金来源、决策程序、管理方式和投资收益的核算情况,以及是否造成重大损失;

(二)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大额采购与租赁等经济行为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其对企业的影响情况;

(三)涉及的证券、期货、外汇买卖等高风险投资决策的审批手续、决策程序、风险控制、经营收益或损失情况等;

(四)改组改制、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破产、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行为的审批程序、操作方式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等,有无造成企业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第二十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要认真检查企业负责人及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核实企业负责人及企业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纪,,贪污、挪用、私分公款,转移国家资财,行贿受贿和挥霍浪费等行为,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蓄意编制虚假会计信息等重大问题。

第二十一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在全面核实企业各项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账务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经营绩效评价政策规定,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营成果和经营业绩,以及企业资产运营和回报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和准确的综合评判。

第四章审计机构委托

第二十二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采取委托国家有关审计机关或者聘请有关社会审计组织等方式具体组织实施。

(一)对于资产规模较大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国家审计机关组织实施;

(二)对于未委托国家审计机关实施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等合理方式,聘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审计组织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委托国家有关审计机关开展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关审计工作组织实施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四条承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审计组织,应当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资质条件应与企业规模相适应;

(二)具备较完善的审计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三)拥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四)3年内未承担同一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

(五)与企业或企业负责人不存有利害关系;

(六)近3年未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七)能够适时调配较强的专业人员承担经济责任审计任务。

第二十五条接受聘请的社会审计组织应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_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一要求,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内容,依据独立审计原则认真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_根据财务监督工作需要,可委托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承担相关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

第二十七条受委托承担_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专业人员,应依据_统一工作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工作结果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第五章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条_组织实施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工作程序如下:

(一)编制审计工作计划;

(二)确定审计机构;

(三)下达审计工作通知;

(四)拟定审计方案;

(五)成立审计项目组;

(六)组织实施审计;

(七)交换审计意见;

(八)出具审计报告;

(九)下达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

第二十九条根据干部管理部门提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以及出资人财务监管工作需要,编制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的对象、时间安排、范围、重点内容、方法与组织方式等内容。

第三十条_应当在实施审计7日前通知被审计企业。被审计企业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做好接受审计的有关准备工作,如实地提供有关资料。

第三十一条按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审计机构应拟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要求、审计组织、延伸审计单位和其他审计事项等,并报_同意。

第三十二条审计机构按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要求,成立由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一定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组成的审计项目组,组长应由具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和具备较高专业技术资格的业务负责人担任。

第三十三条审计项目组在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经营成果、财务收支、资产质量和有关经营活动、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营绩效等资料审计过程中,也可采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纪检监察、工会和职工反映的情况和意见。

第三十四条审计项目组完成现场审计后,审计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_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提交前,应当征求被审计企业负责人及其所在企业的意见,并将审计报告及企业负责人或其所在企业的书面意见一并上报。

第三十五条审计项目组应当在计划工作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确需延长审计时间的,应当商_同意,并及时通知被审计企业及其负责人。

第三十六条_依据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经研究核实后正式下达相关审计决定。

第三十七条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企业负责人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应移交有关管理机构予以处理。

(一)对于需由企业负责人承担一般经济责任的,移交相应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二)对于企业负责人违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

(三)对于应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相关审计机构在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采用其他审计资料和审计结果时,应进行必要的复核工作,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审计工作结果

第三十九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分清企业负责人本人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一)直接责任是指企业负责人因对主管的资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事项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或由于决策失误而事后又处理不力以及违规操作等,造成所在企业经济损失或经济效益下降应负的经济责任。

(二)主管责任是指企业负责人在其任期内对其所在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四十条企业负责人应对下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一)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的;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

(三)失职、渎职的;

(四)其他直接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一条承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审计组织提交的审计报告,应当对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对提交的审计报告真实性、客观性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二条承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审计组织提交审计报告前,报_审核。_审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审计评价是否适当、主要事实是否清楚和审计处理意见是否正确。

委托国家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审计工作结果应送_,并抄送被审计企业。

第四十三条企业对财务部门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结果,应当向_备案。

第四十四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果,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五条对于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因经济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企业资产状况不实、经营成果虚假等问题,应当视其影响程度相应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并予以经济处罚。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所反映出的有关管理问题,及时加强整改工作,堵塞管理漏洞。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企业有关整改工作做好后续跟踪审计。

第四十七条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企业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存在严重问题的,经_批准后,可进一步开展延伸审计工作。

第七章罚则

第四十八条被审计企业负责人或所在企业拒绝、阻碍经济责任审计,或拒绝、拖延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明材料的,_或企业上级单位应当责令改正或给予警告,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九条被审计企业负责人所在企业转移、隐匿、篡改、伪造、毁弃有关经济责任审计资料的,_或企业上级单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和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对于打击报复或者陷害检举人、证明人、资料提供人和审计人员的,_或企业上级单位应当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一条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索贿受贿和泄漏_或者商业秘密的,应当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二条承担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审计组织出具虚假不实的审计报告,或者违反国家有关审计工作要求,避重就轻、回避问题或明知有重要事项不予指明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各中央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审计访谈范文 第2篇

、会计责任概念

会计是一个管理活动。这一点,可以从管理的定义以及会计职能的发展来证实。发展至现代会计,职能伴随着管理形式的发展不断拓宽,涉及到预测、计划、决策、监督、控制、激励等各领域,致使会计不是被动地适应各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而是通过提供会计信息,能动的影响决策的行为。所以,对会计责任的研究从会计产生之初的会计本质上升到了会计目标的研究。会计行使其职能,是为了达到以下目标:①满足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②为企业外部各有关方面了解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信息;③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供信息。

从企业角度出发,会计责任就是在统计先关数据时,能够分析且预测出将影响企业经济的事例,保障公司的资源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稀缺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可以说会计责任是会计工作从事着应该要承担的责任。现今,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主要针对会计目标展开:①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企业有效运营;②向企业外部各方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③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起对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的责任。

、审计责任的概念

审计的内容和目标是根据当前经济发展的现状而制定的,与当前经济发展的产物之一,他会随着当前社会的生产水平和相关制度,经济的发展而改变其自身的内容。例如在审计这项概念刚产生时期,审计的主要内容目标主要是差错防弊,通过对公司会计科目的详细审计来评价受托经济的完成情况。审计的外部关系人主要是股东;再接下来审计的目标变成判断信用状况。在审计方法上,引入抽样审计,对企业资产负债表进行审计,其外部关系人也发展为股东、债权人,接着变为对报表的可信性发表意见,要求不仅对资产负债表,而且要对利润表进行审计。

就现今的发展现状来看,审计的责任主要是针对注册会计师这个职位而言,其负责的主要内容就是审计报告,该会计师自身的依照相关的法律条规为出具的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计报告,要保障该设计报告真实有效,合法,同时还要公布审计的单位的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是否能够反映当前的财务状况,是否能够正确的反应该公司现在的经营状况,在审计完成后,出具专业的审计报告表,且注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合法且真实。

2、供电企业会计责任及审计责任的现状

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讲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混淆,根据相关调查,也分析了存在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如下:1)会计人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不强,专业素质不高,还存在因为相关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不高,受不了诱惑,然后为了能够满足自身的利益,在面临“肚子”与“面子”的激烈冲突与矛盾时,选择了肚子,放弃了面子,当然,还存在一些客观原因,例如:环境、法律法规,在法律方面的责任标注不明确,也是导致混淆的原因,有大环境下的资本市场、经济政治和法律的走向、公众的认识度,也有小环境下的公司治理机制与管理层的有效管理。

3、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要点

、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明确规定。首先要明确相关领导在供电企业相关活动的责任和义务,了解其职权范围,了解其资产收益和损失的具体情况,这样在审计的时候可以根据领导的任职范围,再结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判断该领导在做出重大决策的适合是否合法,且符合当前供电企业的发展运营现状,是否符合供电企业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这样在审计时就能够准备的区分出该事件的合法性,决策在执行的时候是否被人执行到位,在一定程度上确定好责任,也能起到监督作用。

、注意提高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在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提高审计的效率,要在领导干部离职程序结束之前完成审计,让领导干部能够在规定的时候离职。所以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要不断学习国家和供电企业各类法规,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改进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来保证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速度。

4、供电企业任期经济审计工作方法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前的准备.在开始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需要审计工作人员制订好审计方案,成立审计专案组,选派合适的审计人员,确定需要完成的审计任务,还有需要听取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自述,对供电企业内部的工作计划、

经济责任审计访谈范文 第3篇

电力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中也都有关于开展经济责任的审计办法,要求下属公司、企业对其管理的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工作内容为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包括对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真实、合法,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增值保值情况的验证;对其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情况及相关行为的评价;对其应负经济责任的界定。笔者通过参加电力企业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思考如下:

一、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够

大部分企业内部审计不是独立的部门,内部审计只是企业组织机构中职能部门的工作岗位,内部审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名成员,其工资福利、职位等受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的支配,这就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其监督和评价职能时有很多的顾虑,当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不符合经济效益原则时,内部审计人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表现得无能为力。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工作过程中缺少完整的独立性。

2、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视不够

虽然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规定,未经审计,不得解除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调离集团公司系统的,不得办理有关调离手续。任用干部时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作为重要参考。但是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一般都是领导干部已上任新的岗位,评价和任用干部时审计结论作为参考也自然无从谈起。致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走形式而已,清查不深不细,甚至敷衍了事走过场。

3、内部审计机构人员方面力量不足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方式和评价的特殊性,审计人员只具备财经、审计方面的知识是不够的,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熟悉财务、会计制度具备查账能力, 还要求通晓经济管理和工程等多方面的知识,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 审计人员配置缺乏复合性,知识结构难以满足效益审计的要求,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4、财务数据不能真实反映企业资产、负责、权益

对企业资产、负责、权益的审计评价,主要还是通过查看财务数据和实物的相符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资产要按规定计提折旧,所以会计数据反映的资产会随着计折旧的计提,价值减少。像房屋这样的固定资产,入账是按照实际成本入账,逐年计提折旧,账面上的价值已经很低了,而如果出售市价会远远高于账面价值,导致财务资产不能反映公司实际拥有资产,也不能反映资产的保值增值。

5、投资项目无法分析投资收益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对重大投资项目的效益性进行评价,而一些重大投资、对外投资等投资项目,从决定投资到正常经营,产生收益往往需要几年的时间,才能评价其投资的收益和可行性,而现在大部分领导的的任期都只有2年左右,甚至有的只有1年就上任新的岗位了,而其决定的投资项目根本就没有投产或者收益。

6、过分依赖财务指标,对非财务指标关注不够

经济责任审计虽然涵盖的范围很广,但是审计都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作为核心指标的财务指标为主,对非财务指标关注不够。如经营者基本素质、产品市场占有能力(服务满意度)、基础管理水平、发展创新能力、经营发展战略、在岗员工素质、企业文化建设等都很难定性评价。

二、做好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路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组织结构,提升审计效果

通过完善组织机构,提高内审人员的工作地位,保证内审机构组织上的独立性。完善干部管理办法、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建设,使各级党委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干部政绩、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部管理一项重要工作,是对领导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客观、公正的评价,从制度建设上,取得领导的支持和重视。

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广泛性、复杂性、标准难确定性等特点。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具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法律、工程、物流、采购、经济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大部分是财务出身的,因此,开展审计时可以抽调各部门的专业人员参加或者外聘不同专业的专家参加,可以更全面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减少审计风险。

2、创新审计方法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采用听、问、查的方法

“听”主要是听被审计对象的述职,听相关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员对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团结合作等方面的看法和评价:“问”就是针对述职报告和介绍中的一些疑问进行针对性的询问:“查”不但包括查阅会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及审计调查,也要重点查阅相关的会议纪要、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工作报告、年终决算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从而审查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分管工作履行职责情况。

3、任期各项经营指标或预算完成情况

通过调阅任期内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批准的预算,对照各年度财务报表,正确评价领导人员任期内是否达到了预定的经营目标,考核是否按照决议进行了兑现。

4、查证企业财务与资产状况

一是检查企业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重点要放在实物资产、货币资金及各项投资上。特别要对管理用汽车、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流动性较大的实物进行盘点,要关注其实物资产有无被侵占、遗失、损毁等现象;货币资金是否安全,是否账实相符而且流向是否合规,有无小金库、账外账现象;对外投资程序是否合法,投资前有没有进行可行性分析,投资过程监管是否到位、投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问题。二是检查企业的经营业绩。主要是查明有无随意调节成本(包括生产成本、业务成本、在建工程成本等)、调节利润的行为,跨期间的费用、收益是否按规定确认,各种投资收益的核算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比例分配利润,有无隐瞒、转移收入,有无因领导责任造成虚盈、潜亏挂账等问题。

5、企业内部控制方面的审计重点

应着重注意以下方面:一是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有效。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有无因人设岗的现象。二是公司各部门责权划分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三是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是否全部纳入内部控制范围。四是是否具有良好的控制效果,内部控制的功能是否得到有效的发挥。 五是绩效考核机制是否形成,执行是否到位,有无明显效果。

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与其它审计项目相比

由于审计主体、客体和审计目标的不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由于审计的主体通常是内部审计部门,报告的客体通常是“内部的主要领导”,报告的作用是为干部管理部门的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依据,因此报告难免有主观因素。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是领导人员的责任,因此审计报告内容的核心也必然从反映“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转移到对单位领导人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综合的反映。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通常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管理责任:主要揭示和评价企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企业内部组织机构体系是否完整,部门的分工是否合理、工作是否有效。“三重一大”的执行和招投标的情况也是重点。

经营责任:主要揭示和评价企业是否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相应的经营目标,预算下达是否符合实际,完成状况是否真实。

财务会计责任:主要评价企业各项财务收支活动是否合规、真实。投资项目是否进行可行性研究,是否合理确定企业的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有效配置资金;企业的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长期拖欠形成呆账、坏账和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问题。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做到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其他方面的责任:主要包括评价企业的履行社会责任和环保、节能减排、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撰写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把握以下原则:

1、客观公正。由于内审主体、客体的特殊性,审计通常会受到内部多方面的干扰,因此要求在撰写审计报告时要尽可能的做到客观公正,既要披露领导人员在任期内所作出的主要成绩,也要揭示其存在的问题。

2、实事求是。界定单位领导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应尽量用数字说话,通过使用量化指标和对比的方式来揭示企业的经济营运状况,进而评价和揭示企业的经营效果,切忌在无审计依据的情况下随意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访谈范文 第4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审计;结合应用

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常态化的“体检”方式,两者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推进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促进提升组织治理效能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如何做好两者的有机结合与统筹应用,不断增强审计效果,优化审计流程,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资源,促进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内部审计人员面临的一个挑战。本文结合基层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在讨论两者结合应用可行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探索实现两者融合的实施方略和具体路径。

一、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应用的可行性

(一)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定义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履职情况所开展的审计。其目的是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财务收支审计是指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制度和有关会计理论与原则,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账目、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与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所开展的审计。其目的是促进单位遵纪守法,纠错防弊,加强内控,改善管理,提高效益。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比较

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都是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开展的审计业务,两者存在相同点。第一,遵循的监督原则相同,都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托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进行审计评价。第二,执行的审计程序相同,都要经过编制审计计划、组织审计实施、制作审计底稿和出具审计报告等审计工作程序。第三,运用的审计方法相同,都会在审计过程中涉及和使用观察、检查、询问、分析程序、重新执行、重新计算、函证等审计方法。第四,涵盖的基础工作相同,都是以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为基础进行核查,都是以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事项为主线进行监督。作为不同类型的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之间也存在不同点。第一,审计目标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维护秩序、监督干部、规范权力、促进廉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查错纠弊、防范风险、加强内控、提升治理。第二,审计对象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情况。第三,评标标准不同,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评价标准既包括国家法律法规,也包括部门规章、相关规定,财务收支审计依据的评价标准是《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第四,审计重点不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查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

(三)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应用的可行性分析

根据现行规定和实际工作,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在很多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内容很大程度上涵盖了财务收支审计的工作内容,财务收支审计得出的审计结论可以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和证据支撑。财务收支审计的工作范围很大程度上可以延伸拓展至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范畴,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国家政策落实情况、战略目标完成情况等可以作为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延展。在实际审计过程中,两者可以互相利用审计成果,互相验证审计结果,互相作为审计证据,这种具体业务之间的兼容性和穿插性以及审计结果的渗透性和互补性,使得两者的结合具有了可能性。内部审计人员可以正确把握两者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区别和联系,采用适当的审计方法和恰当的工作方式,科学高效地将两者有机结合与统筹应用,实现审计工作的提质增效,促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应用的必要性

(一)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应用是

“两统筹”背景下的必然选择2019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对做好审计项目和组织方式“两统筹”做出部署,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探索融合模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成果共享,全面覆盖,合力监督。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统筹融合与有效衔接,可以有效促进审计工作“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的实现。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关注的审计重点、收集的审计证据、形成的工作底稿和得出的审计结论不仅可以被财务收支审计所用,而且可以促进财务收支审计在注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同时,关注单位政策的执行和内控的建立等,扩大审计范围,提升审计质量。财务收支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经营风险、内控缺失和廉政风险点等不仅可以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出具的佐证和支撑,还可以作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立项的线索和依据,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增强审计效果。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应用是解决审计力量不足问题的有效途径

当前,内部审计存在机构不健全、资源不充裕、人员不充足、素质不够高、自主审计少、业务外包多、监督不周到等问题,审计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和审计力量匮乏单薄的矛盾日益凸显。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结合应用可以有效缓解此种紧张局面,两者融合式、嵌入式的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可以有效缓解审计力量薄弱的问题,促进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助推审计监督全面覆盖。

(三)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应用是

在大力提倡审计信息化建设的今天,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应用过程中的审计数据共享、审计成果互促是审计成本效益原则的良好体现。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收支审计在工作内容上有多层次的重合,两者互相引用审计工作底稿,互相利用审计成果,交互验证审计结果,互相检查整改效果,均可以促进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工作质量的大幅提升、审计成本和审计时间的大量节约。

(四)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应用是促进审计成果转化的创新尝试

2021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提出要求,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推动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交互嵌入整改督查模块,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创新尝试。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将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审计范围或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评价标准,可以有效激发审计整改的原动力,促进审计整改的完成。在财务收支审计过程中,增加核查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账务处理、内控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环节,可以有效加大整改督察力度,加快审计整改的进程。在两者持续的相互协调、相互督促中,审计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随之建立。

三、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应用的路径方略

(一)统筹考虑,同步计划,做到审计工作一盘棋

按照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在制订年度审计计划、筹划重点任务安排时,要做到通盘考虑。汇集年度审计项目,根据情况特点,权衡审计力量,同步计划,总体部署,合理调配审计资源,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机结合。做好审计组之间的沟通联络和工作对接,通过顶层设计在扩大审计覆盖面的同时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做到全面覆盖、重点突出、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依据合力规划和高效安排有效解决当前内部审计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促进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二)整合资源,同步实施,促进具体工作一体化

在确保审计效果的前提下,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方案时可充分考虑工作内容的重合度。在审计资源和审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同步组织,同时实施,形成重合工作一起做、特色工作重点抓、总结工作分开写、整改工作相互促的良好局面。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审计工作,两者可共同开展,包括审计证据的取得和审计底稿的制作;干部监督管理,聚焦经济责任等方面的特色审计工作,两者可自主界定分别开展;审计报告形成方面的工作,两者可在借鉴相互审计结果的基础上分别撰写;审计整改方面的工作,两者可在审计范围内,交互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从整体上提升审计监督作用,促进工作高效开展。

(三)依托实际,合理布局,恰当扩大审计范围

为了更好地实现审计全覆盖,在制定审计方案时,可恰当适度地扩大审计范围。在确定财务收支审计范围时,可将审计范围从审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与效益性扩大到经济责任审计所涵盖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国家政策是否贯彻落实、发展战略是否制定执行、经营成果是否达标等内容,并写入审计方案落实于实际工作,将实际工作形成审计成果并归档积累,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依据,达到一审多用的理想状态,促进总体审计工作质量的提升。

(四)提高标准,纵向延伸,适度加大审计力度

依据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内涵,根据具体的工作实际,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内容、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依据等方面,较财务收支审计是一种提升、拓展和深化。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内部审计人员可适度提高审计标准,将审计向纵深发展,加大审计力度,为经济责任审计打下基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内部审计人员可恰当在财务收支、经营绩效方面加大审计深度,为财务收支审计做好铺垫。

(五)信息共用,成果共享,推动审计信息化建设

加强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建立审计信息数据库,推动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应用的有效手段。第一,数据的共享可以减少重复性工作,节省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第二,数据库的搭建,使得数字化审计模式得以实现,两者可以互相利用审计数据、证据、底稿,加深加强数据分析,切实提升工作质量。第三,数据分析模型的建立,有利于审计数据的精准分析,加快审计工作进度。第四,数字档案的建立和重要项目的备案机制可以为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充分的基础数据和可靠的审计证据,同时形成审计预警,协助发现审计问题。第五,审计问题数据库的建立和审计问题电子对账销号机制的建立,可以更好地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

(六)交互验证,互促整改,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内部审计过程中,互相验证审计结果,互相促进审计整改是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的重要内容。第一,两者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可以互相嵌入审计模块,对重合或者具有钩稽关系、逻辑联系的审计内容交互验证。第二,在两者确定审计范围与核查内容时,增设互相检查整改结果、促进审计成果转化的工作环节,既能查验整改工作是否到位,也能对整改工作起到督促作用,增强审计整改和成果转化的刚性约束,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七)建立制度,制定流程,加强审计规范化建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内涵,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内部审计部门可制定两者结合应用的制度规定、工作流程、操作规范,促进具体工作规范化建设。对结合应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用审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方法加以固定,让审计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实际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操作,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促进两者结合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加强培训,注重人才,建设高素质审计队伍

为了更好地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结合应用工作,更是为了满足党和国家对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的不断提升,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这是根本所在、关键之举。加强内部审计人员培训,提升人员专业素质,提高履职胜任能力,锻造出熟悉各种方针政策、掌握全面审计知识、了解各项业务流程、明晰各种审计类型、懂得现代化信息技术的高素质复核型人才,可以保证两者融合工作的更好完成。

(九)注重融合,明晰差别,合理界定应用模式

审计人员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结合应用时,要注意加强区分,不可将两者混淆。在具体工作中,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注重两者的结合应用,侧重提质增效,还要注意区分概念,明晰差别,严格把握两种不同形式审计的实质和特点,区分目标、统筹安排、明确重点、突出要点,不能用一种形式的审计替代另一种形式的审计。综上,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有机结合与统筹应用是可行且必要的。加强两者的结合应用是国家政策时代形势的要求,是解决内部审计力量薄弱问题的路径,是审计成本效益原则的体现,是促进审计成果转化的途径。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两者结合的实施方略和具体路径,以期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资源、增强审计效果,更好地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实现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文献:

[1]高尚国.内部审计“1+N”审计模式创新[J].中国内部审计,2019(10):66-69.

[2]王兵.中国内部审计发展战略[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4.

[3]徐艳.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有机结合[J].交通财会,2013(4):40-41.

经济责任审计访谈范文 第5篇

【关键词】 企业 经济责任 审计 问题 对策

在企业内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增强内部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内管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廉政建设、维护经济正常运行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国家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工作逐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内部如何加强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内管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一些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已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重点工作来长抓不懈,但在开展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困惑,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得到正视、解决,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其内在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常见问题

1、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建立和完善审计制度是保障审计质量的有效途径。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于2010年联合下发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也于2011年制定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但是,有些企业内部尚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或尚未根据上述两份新规定相应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也没有制定,对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复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控制度的建立不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操作缺乏清晰的指明灯。此外,有些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文书格式等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如审计报告等),没有统一规范,操作中没有严格的规范和标准,凭理解和认识开展审计工作,过程控制不严格,审计操作规范性有待加强。

2、经济责任审计形式单一,多为事后审计。《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中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基层单位较多、内审人员力量不足等原因,企业大多仅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或有些企业虽有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但力度不够,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则是少之又少。经济责任审计形式较少,且大多是先离任后审计,事后审计容易形成马后炮,走过场,任期内存在的问题没能及时得到纠正,到离任审计才发现,为时已晚,没能及时起到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治未病的作用。

3、审计结果与内管干部任用相脱节。审计结果是人事部门考核、任免内管干部的参考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结果与内管干部考核、任免工作相脱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任免大多是在委托离任审计之前,先离后审,审计归审计,提拔归提拔,审计工作流于形式;二是没有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日常考核、任免考评的范围;三是有些内审部门没有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或者审计评价空泛,人事部门在考核、任免干部时无法加以运用;四是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审计通知书过于简单,没有列明审计内容和重点等要求事项,审计工作缺乏针对性,审计报告内容与组织部门考核、任用干部要求没有对应,审计成果得不到充分运用。

4、审计质量总体水平有待提高。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价值的重要体现。审计质量提不上来,就难以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总体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经济责任审计停留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层面。审计工作大多都是审查财务数据,与财务收支审计内容大相径同,导致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等方面,对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个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经济责任等方面审查不到位,审计质量提不上来。

(2)审计报告水平和质量低。主要是:审计报告内容格式与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的大相径同,缺乏针对性,对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个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经济责任等内容甚少提及;审计评价主观因素多,评价内容空泛,只讲好话,避重就轻;所提审计建议可执行性不强或不够深入等。

(3)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同样的问题重复出现。审计发现的问题得不到落实、整改,审计工作就等于白做。有些内审计部门认为审计报告出来后,审计工作就完成了,整不整改是被审计单位的事,对整改情况不加以跟进和关注,易造成审计意见整改不到位;有些被审计领导人员或被审计单位认为大家都是单位内部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事好商量,关起门来跟内审部门讨价还价,讲人情关系,导致审计发现的问题重复出现。

5、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现象突出。有些企业出于成本考虑或对审计工作重视度不够,只在企业总部设置内审人员(基层单位不设),有些企业还将内审与纪检_门合并,导致审计人员更少编制,而这些内审人员要负责公司下属各单位的审计工作。当下属单位较多且在下属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届满重新聘任或年度大幅度调整时,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现象显得尤为突出,往往是从年初做到年底才能完成众多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其他类型的项目审计工作基本上难以安排和开展;有些企业虽有通过借调下属单位或相关部门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以缓解人手不足的局面,但总体效果不够理想,一是被借调人员自身工作忙,容易分心;二是借调人员不受内审部门直管,管理难;三是借调人员怕得罪被审计领导人员,对审计工作应付了事,审计项目质量大打折扣。

6、忽略审前调查工作。由于任务重、人手不足或企业内审部门自认对内部单位情况相对熟悉等原因,往往忽略审前调查工作,通常是一个审计项目做完接着做下一个审计项目或者交叉进行,没有进行审前调查,前期没有对项目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分析和评估,导致审计方案没有针对性,审计重点不突出。

7、审计队伍综合素质整体不高。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涉及面广,对审计人员的要求高,不仅要有财务基础知识,还要熟悉政策法规、操作流程、单位业务,要有综合判断能力。目前企业内审人员熟悉会计业务的居多,但熟悉统计、法律、基建、税务等知识的人员不多,管理层面和内控层面的熟悉度不强,复合型人才较少,审计队伍综合素质整体相对不高。

8、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难。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哪些评价指标、衡量标准是什么、如何评价等,一直是困扰审计人员的一个难题;审计人员大多参照述职报告、工作总结等内容进行评价,指标的选择及标准也是凭理解而定,审计评价没有统一标准,主观因素较大,审计评价空泛。

经济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由于企业内部情况各异,多数没有针对单位内部实际情况明确界定责任的标准,审计人员在定性时存在较大主观性。此外,由于内部审计独立性较弱,面对中高层的被审计领导人员,审计人员担心打击报复,影响前途,大多在审计评价中写好话,对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只字不提,形成审计工作走过场的局面。

9、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视、认识不够到位。首先,企业领导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只是一项常规、例行的监督工作,对审计发挥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加上工作繁忙,精力主要集中在抓生产经营和效益方面,在审计力量、后续教育等方面支持的力度不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难有起色。其次,被审计领导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有抵触情绪或应付心理。如:有些被审计领导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和自己过不去,是来找茬,心里有抵触情绪,行动上不配合;有的被审计领导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走过场,流于形式,因此思想上不重视,敷衍了事。再次,被审计对象是中高层领导人员,内部关系错综复杂,开展起来难度大,压力大,内审部门担心得罪领导,容易产生走过场的心态,内审人员更是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影响前途等,审计中随便找几个无关痛痒的小问题应付了事。

二、改进常见问题的对策

1、加强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的建设。制定或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内容等,制定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工作底稿复核制度等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同时,内部审计部门要制定审计操作规范文书格式,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审计行为,减少审计风险。

2、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审计结果运用程度。明确联席会相关各方的工作职责,加强与人事、纪检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审计工作要求、审计范围和重点,及时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按照“审而要用”的原则,重视审计结果,将审计结果与干部任免、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报告归入领导人员(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人员考核、奖惩、职务任免的参考依据,不断提高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二是建立审计整改报告机制,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人员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定期向内审部门报告,内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其整改情况作相应的后续跟踪、检查。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人员应负的责任要进行责任追究,对其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表现较好、业绩突出的,要有适当的奖励措施。四是探索建立审计结果通报机制,将审计中查出的问题(除涉及企业秘密等敏感问题外)在企业内部公开通报,使审计整改得到有效监督,避免同样的问题在本单位重复出现,其他内部单位也可以从中得到了解、学习,加强防范,避免出现同样的问题。

3、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主要通过如下途径提高:第一,加强项目管理,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重视、加强审前调查工作,加强现场管理与监督,加强对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指导及复核工作,强化审计人员责任意识,严格按审计操作规范执行。第二,审计内容要明确而全面并突出重点,审计报告要有针对性,对审计的内容要有所反映,审计评价要到位,言简意赅。第三,针对工作任务重而人员不足的局面,一是考虑采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项目交叉审计等方式,加强任中监督力度,减少离任审计的压力和工作量。二是获得领导支持增加审计人员。三是借调基层单位或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强调纪律与责任意识,并加强对参与项目的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力度,与个人年度绩效考评挂钩,促进审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第四,提高审计队伍综合素质。一是通过后续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理论研究、自学考试等方式支持、鼓励审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理论知识,二是提高审计人员准入制,高要求,严标准,不断引进复合型人才。三是加强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增强责任感,坚持依法审计,不断促进审计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

4、加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将审计关口前移。有些企业下属单位多,经常对内管干部在不同单位中进行轮换和交流,有时新到任内管干部往往又是另一下属单位离任的领导,因此,做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就等同于做好其任前审计工作。除了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外,还应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审计关口前移,对于重大财务异常状况、合并、分立等重大事件应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为人事部门在考核、任用内管干部提供更多的参考信息;对于先离任后审计现象,可采取“离职不卸责任”的方式,未经审计,不得解除其经济责任,内部单位轮换的内管干部,均采取试用的形式,根据审计结果做出正式任用、调任等处理。

经济责任审计访谈范文 第6篇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财务收支状况真实性审计。根据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必要的审计程序,了解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的财务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账实、账账、账表是否相符,判断企业会计核算的合理性,检查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有关问题。

2.任职期间资产质量的审计。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因此必须划分清楚前后任资产质量状况,查实企业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实际质量状况。重点审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资产质量变动情况,特别是任职期间新产生的不良资产情况,审计确认任职期初到任职期末各年的不良资产总额及任期内新增不良资产情况,分析企业任期内资产质量变动的原因和任期内不良资产责任划分。对于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未披露的损失(除政策性原因允许企业暂不处理的损失外),一般视同为清产核资后企业负责人任期不良资产损失。

3.任职期间经营成果审计。经营成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经营成果不实在国有企业中非常普遍。因此,要在财务收支审计与资产质量审计的基础上,审计企业任期内的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审核确认企业负责人任期初至任期末各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管理费用等财务定量评价指标。如果企业存在经营成果不实问题,应当根据审计结果对企业相关的会计数据进行调整,并做出调整后新的会计报表,确认任期企业实际业绩利润,企业任期实际业绩利润=经过审计调整核实后的任期利润总额+任期消化以前潜亏-任期新增不良资产(扣除因客观因素新增不良资产)。

4.任职期间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审计。应重点关注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过程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所产生的结果等。这是新的经济责任审计强调的重点之一,注重对企业的绩效审计。

5.任职期间企业经营合法合规性审计。主要审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有关经营、管理等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无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资金账外循环;是否存在违规越权炒作股票、期货等高风险金融品种;违规对外拆借、出借账户;违规对外出借资金等。

(二)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需要三个正式报告,即中介机构(企业)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评价工作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和审计工作组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阶段性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为最终结论性审计报告。

1.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

(1)审计任务的说明,即执行审计的依据、被审计企业名称、被审计企业负责人姓名、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采用的主要审计方法,延伸或追溯审要事项,以及对被审计企业及负责人配合与协助情况的评价等。

(2)被审计负责人及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业务范围及经营规模、财务隶属关系或资产监管关系、核算管理体制、财务收支状况等;被审计企业负责人姓名、职务、任职时间等基本内容。

(3)被审计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主要包括:审计前后企业基本财务数据的变化及原因,任期内各年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质量、收入效益、成本费用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及原因等。

(4)企业负责人的主要业绩。企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在发展战略规划、改革改组改制、生产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机制,以及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方面等成绩。

(5)截至任期末,审计发现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企业的问题和负责人的问题两方面。对于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要进行分类整理,并明确发现问题的事实,产生问题的原因,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所造成的影响或后果等。

(6)审计建议。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审计组应当在职权范围内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

(7)需要在审财务计报告中反映的其他情况。

2.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组结合前期了解掌握的企业有关情况,利用财务审计组审定的企业财务数据对企业实施绩效评价后形成的关于企业财务绩效状况的阶段性工作报告。绩效评价报告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组内部的分析报告,依据《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及《企业绩效评价操作实施细则》和财政部的当年行业标准值、优秀值,重点明确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在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等四个方面财务指标和评价得分的变化情况,并对照行业评价标准值说明变化的主要原因,得出企业在该任期的财务评价结论。此外,还需要聘请社会专家,专门召开专家民主评议会,对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经营决策机制、内部风险控制、人力资源建设等方面的分析评议,并形成专家咨询评议报告。

3.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在财务审计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撰写最终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企业及企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2)财务绩效分析。主要包括:审计后企业基本财务数据的变化及原因、企业在任期内的基本财务状况等。

(3)企业负责人的主要业绩,如在明确企业战略目标及发展方向方面、改革改制方面、基础管理方面、市场开拓方面、保值增值方面等所做的工作。

(4)任期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将审计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按照问题的重要性,分问题排列。

(5)审计结论。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业绩,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运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被审计负责人任职期间的业绩与责任进行综合客观的评价,并明确其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应在财务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中有证据支撑,需观点明确、内容清晰,业绩要讲透,问题要讲准,责任要讲清。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财务审计的区别

经济责任审计相对于以会计报表为对象的常规财务审计而言,可以归为专项审计范畴,与常规财务审计相比,存在以下一些区别:

1.目标不同。常规财务审计是对会计报表编制的公允性、合规性进行审计,关注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所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经济责任审计则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强调关注事件的成因、效果和责任问题。

2.内容不同。常规财务审计内容为会计报表及与其有关的资料,是一种数据公允性的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更广泛,包括财务基础审计、企业绩效评价和经济责任评价,其中每一项都规定了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不仅要出具财务审计报告,企业绩效评价和经济责任评价也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完成。

3.审计范围不同。在审计主体范围上,常规财务审计一般将被审计单位全部纳入审计范围,根据重要性可以采取审计或审阅方式。而经济责任审计中,财务审计范围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并充分考虑审计风险,一般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资产量应不低于被审计企业资产总额的70%,纳入审计范围的子企业户数应不低于企业总户数的50%。同时又有特殊规定,对资产或效益占有重要位置的子企业、由企业负责人兼职的子企业、任期内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产权变动的子企业、任期内未经审计或财务负责人更换频繁的子企业务类金融子企业及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等,均要求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而且在时间范围上,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会是若干年,长于常规财务审计。

4.审计程序不同。常规财务审计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经济责任审计除常规程序外,委托人还规定了专门程序,如审计进点见面会规定了参加的人员及见面会内容,企业前后任负责人必须到场,这在常规审计中是没有的程序。又如审前调查,时间长、要求高,此外审计过程中的问卷调查、访谈等程序,也都有严格的规定。

5.审计方法不同。常规财务审计主要围绕复核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而采取检查、函证、盘点、分析性复核等方法。经济责任审计则需要账内审计与账外审计相结合,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审计报告、企业内部审计资料、上级及外部检查结果等,避免重复审计,强调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理清问题、取得证据。审计过程中,需要采取一些特殊的审计方法,如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充分听取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纪检监察、工会和职工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对于实施访谈工作,《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访谈工作规范》也明确了访谈范围、内容、方式等。

6.重点不同。常规财务审训是一种对会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则需要突出重点,对重点环节、重点事项、重点问题进行充分关注。如因对外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事项,若账务处理上已经将损失计入了营业外支出或预计负债,审计结果可以不需要对此发表保留意见,但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查明深层次原因,是否经过了一定的程序、责任的归属、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等。

7.工作结果不同。常规财务审计报告是一种标准、简式审计报告,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提出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调整,则在审计报告中不需再反映。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一种长式、详式审计报告,对前任负责人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需要在审计报告中体现,并根据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对负责人进行评价。在会计报表编制上,由于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涉及到多期,尤其是执行新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财务报表编制相当复杂,如清产核资损失如何还原、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等问题,《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问题解答》(_评价函[2005]209号)对经济责任审计会计报表编制进行了规范。

8.要求不同。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财务审计相比,由于要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全面的评价,涉及的审计工作包括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对参审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

三、中介机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些问题

_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资质作出了相应规定,要求中介机构资质条件应与企业规模相适应、具备较完善的审计执业质量控制制度、拥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三年内未承担同一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近三年未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等。从目前中介机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看,下列方面容易出现偏差:

1.服务对象存在偏差。经济责任审计经常会遇到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冲突,中介机构在处理冲突时往往按以前常规审计一样,站在企业利益角度考虑问题。实际上,由于中介机构是受_委托,所以应站在_的立场开展审计工作。

2.审计目标不明确。有的中介机构没有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财务审计的区别,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范围不明确,导致审计难度较大,工作缺乏条理性。

3.审计重点存在偏差。在审计过程中,有的中介机构在财务核算和会计差错的纠正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实际上这仅仅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部分内容,对经济责任审计而言并非很重要。因为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工作远不仅仅是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差最多说明企业负责人对会计工作不重视而已。又如,委托理财从会计处理上检查核算正确,但审计时更要深层次挖掘对该类高风险投资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为何要进行投资等,这不仅仅是一个会计问题,更是一个负责人任期内重大经营活动及决策问题,需要在审计时进行关注并收集证据。

4.审计方法上存在问题。部分中介机构完全采取常规审计的方法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没有考虑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如需要更多的调查、访谈等特殊方法。

5.审计人员素质不能适应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发现问题是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目的,而发现问题需要具有经验的审计人员。但有的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尚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6.没有与_进行充分地汇报沟通,使工作结果与要求存在很大差距。由于有的中介机构工作重点存在偏差,其工作结果必然和委托方的要求有差距。在进行实施阶段审计时,由于把大量时间花在了会计报表的核对上,审计工作基本结束时向企业、_报送征求意见材料时,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上的事情,发现不符合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但这时工作时间已经过去了,造成十分被动的局面。

7.不注意工作程序及取证。在审计过程中,有的企业存在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中介机构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予以确认,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对重要事项,必须获取充分的证据,还需要向委托方进行专门汇报。

8.不重视审计工作方案的制定。在审前调查阶段,有的中介机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认真调查,调查结束后制定的审计工作方案重点突出,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但有较多中介机构在审前调查阶段,在工作方法及重视程度上存在问题,并未实际进行调查,只是将有关材料拼凑、粘贴,按照常规审计思路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流于形式。

经济责任审计访谈范文 第7篇

关键词:财务工程魔方 集团战略 经济责任审计

近年来我国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集团型企业的管理日趋复杂,在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特殊时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也与时俱进。面对经济环境变化,不仅要思考经济责任审计如何加强对领导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监督评价,更应注重如何通过审计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当前时期研究如何有效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功能,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落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评价导向不够清晰,未能凸显战略落地

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管理重点,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是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履行的重要职能。传统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是否有效执行集团战略游离于审计结果评价范围以外,容易引发企业负责人的短期行为,最终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造力难以提升,甚至有被市场淘汰的危险。

(二)缺乏审计文化建设,内部价值观有待统一

内部审计文化是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在当前经济责任审计中,仍有一些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建立内部审计文化的必要性及其意义,还没有形成为员工认可、遵循带有内部审计特色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规范制度等文化体系,难以支撑企业内部审计发展。

(三)组织机构不完善,审计独立性需要提升

“独立性”是审计的精髓。审计机构只有具备充分的组织地位,才能够确保审计范围的全面性和审计行为不受限制、审计意见或决定得到实施。而当前部分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没有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没有给予相应的重视,从而直接降低了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四)内控制度不严,增加企业经营风险

作为一种长效的动态监控机制,健全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并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除关注资产质量外,重点实施内部控制和管理审计成为未来内部审计的趋势和方向。

二、财务工程魔方理论及其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访谈范文 第8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成绩,学习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任务,提振士气,全面安排部署加强基层审计各项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X在会上强调,一是职能职责和地位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二是能力水平和质量成效只能提升不能降低,三是保障措施和工作力度只能增大不能缩水。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成绩,学习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任务,提振士气,全面安排部署加强基层审计各项工作。这次会议放在X县召开,主要目的是组织大家实地学习X县推进基层审计改革的经验做法。刚才,X县作了经验介绍,总体围绕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创新方式、严肃问责、强化整改,先行先试推进村财审计的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借鉴。X县、X县、X县、X区作了交流发言。X同志对当前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请大家抓好落实。会后还将组织大家到乡镇进行现场观摩。下面,受俊民市长委托,我讲几点意见。

一、职能职责和地位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我市探索开展村财审计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实践和成功经验,赢得了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引起了上级高度关注,得到了_和_等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作为我市深化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成效明显,影响广泛,必须在实际工作中予以坚持、创新和完善,防止半途而废、前功尽弃。

(二)村财审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容替代。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5年,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

我市是典型的农业大市,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全市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支持脱贫攻坚。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经济活动更加频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资金投入规模将只增不减,做好村财审计监管显得越来越重要。从目前看,我市村财管理长期存在“村民参与难、公开到位难、民主决策难、规范管理难”等问题,公共资金缺乏有效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村民意见很大。

加之村干部特别是村组织主要负责人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村干部对财务的监管存在凭感觉凭好恶、一言堂一支笔的情况。这些现象成为诱发和加重“三农”问题的主要根源。刚才X同志谈到,我市村财审计工作成果很突出、效果很明显,但“突出”和“明显”的背后,难免还存在漏洞和问题,如果不及时弥补和解决,将演变成腐败问题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导火索”。因此,村财审计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要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来抓,这项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三)市委市政府对村财审计工作作出的部署不可懈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级财务审计监管工作,也十分珍惜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改革成果。根据省委编办、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及时启动了改革工作,将原镇办财政审计所审计职能划归各镇办承担。

各镇办党政办加挂审计所牌子,赋予审计职能,这是我市提升村财审计能力、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举措。X县在这项工作中“先行先试”,及时调整充实各镇审计所人员。X县、X县、宁陕县也加快推进改革工作,其他县区工作相对滞后。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改革推进较快的县区要继续保持优势,改革滞后的县区要加快迎头赶上,按照市委编办的文件要求,抓紧落实编制、人员和办公场所,理顺管理关系,加强干部培训,确保村财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能力水平和质量成效只能提升不能降低

村财审计是一项探索性的业务工作,实践中必须坚持原则性、创新性、实效性相统一。要紧跟农村社会发展实际和现实需求,以村级财务审计为基础,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以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方向,不断提高审计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村财审计的工作质量和成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一)要突出审计重点。要把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审计重点,围绕国家、省级、市县区出台的一系列涉农惠农政策的贯彻执行,对组织实施、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进行重点关注。通过审计监督,看看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问题,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扶贫政策和惠农补贴发放等,看看是否存在违规截留、挤占挪用、优亲厚友、骗取套取、吃拿卡要、违反规定发放等问题。特别要加大对扶贫领域资金的审计力度,围绕“精准、安全、绩效”目标要求,全面查找问题,高度关注向扶贫资金“走邪门”“伸黑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二)要抓住问题关键。要抓住“人”这个问题关键,全面开展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比如,我们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暴露了一些突出的违纪违法行为,由此而断送了一些村干部、农村能人的前途,既给自身带来影响,也给集体造成损失。还有一些村干部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意见很大,也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和成色。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收官在即的关键阶段,加大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各项政策全面落实,确保惠农资金安全使用,显得尤为重要而迫切。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村财审计职能,及早发现问题,堵塞政策漏洞,预防和化解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处理腐败,使村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各镇办要加强对村(社区)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做到程序规范、定性精准、结果可信。在评价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时,要以审计事实为依据,严格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要充分考虑职责分工、历史背景和责任后果等因素,注意区分前任与现任、集体与个人、直接与间接、主观与客观、违规与违法的界限,合理界定责任,既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又要保护新生事物,为担当者担当、为尽责者负责。

(三)要注重结果运用。镇办审计所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审计情况,并向同级组织、纪检、派出所、税务、财政、农业、民政等站所通报情况,建立健全审计成果共享机制,切实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提供依据。要提高审计结果转化运用成效,把审计结果作为评价村(社区)干部履职成效、进退流转和“两委换届”的重要依据。今后村(社区)“两委”换届,要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重点任务,全面实施村级财务清查工作,提前解决可能影响换届顺利进行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不出现非正常事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四)要强化问题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只有得到整改,才能彰显审计公信力。要通过审计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揭示和反映阻碍政策措施落实、制约经济运行的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积极提出对策和建议。对审计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坚持“边审边改”,把问题整改到位,把违纪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落实问题整改责任,被审计对象承担整改主体责任,镇办党委、政府承担整改监管责任,审计所承担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县区审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对整改不到位、造假应付、屡审屡犯等行为,要严格追责问责。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须移送纪检、司法等部门处理。要强化审计结果公开,除涉及被审计对象的个人事项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项,要依法依规进行公开,让公众知情,还群众一个“明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村财审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力度只能增大不能缩水

经济责任审计访谈范文 第9篇

众所周知,所谓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而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运用审计手段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财务收支、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及个人遵守财经法规的情况所进行的鉴证、监督与评价。从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的概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必然要涉及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但不完全限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范围明显大于财务审计的范围,除财务收支审计外一般还包括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效益性;经济领域的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有关经济责任指标完成情况;个人及单位遵守财经法规的情况;有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等。很明显,财务审计只是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一些被审计单位在某些年份接受过财务审计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且将财务审计成果运用于经济责任审计,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机关工作效率也是审计机关应该提倡的。于是一些审计机关对曾接受过财务审计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安排审计时,将曾经接受过财务审计的时间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剔出,只对未接受过审计的时间段进行审计,在起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时,有的将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的“审计发现的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和决定”部分机械的搬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其它方面则不再涉及;有的则将已经审计过的时间段只在审计报告中注明“审计机关曾对某某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过审计,本次审计指对未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未接受过审计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则不再提及。前者将处理处罚依据及决定在罗列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实际已没有意义,后者则通过一带而过的方式将任职期间发生过的违规违纪问题予以隐瞒,而且这两种处理方法均未对已审计过的时间段的其它涉及经济责任的问题展开审计,其审计结论必然出现以偏概全的问题,直接影响审计的质量。

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利用原财务审计成果的审计项目在组建审计档案时更是五花八门,有的对已审计过的时间段将原审计证据进行复印装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档案;有的则将原财务审计报告作为审计证据装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档案;当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财务收支等审计项目同时进行时,则是同时下达两个审计通知书,出具两个内容基本相同的审计报告,同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需要处理处罚的问题下达一个审计决定,归档时有的是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归入一个审计档案;有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则不再组档案。总之,实际工作中没有标准和章法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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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访谈范文(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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