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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教育局说明情况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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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教育局说明情况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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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教育局说明情况范文 第1篇

参考1:该同志为人谦虚真诚,处事公道正派。该同志心胸宽容大度,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诚恳、友善,在不同的工作岗位,都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

参考2:该同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善于团结同志,在群众中威信较高。在工作中,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生活上廉洁俭朴,经济上公私分明,不计较个人得失,以高度的自觉性和强烈的责任感,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向教育局说明情况范文 第2篇

(1)坏帐

A、坏帐损失核算方法 B、坏帐损失的确认标准 C、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 (2)存货核算 A、存货范围

B、计价方法:分类介绍

C、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若未计提,请按照会计制度预估计提后的影响)

(3)短期投资 A、短期投资计价方法

B、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准备计提(若未计提,请按照会计制度预估计提后的影响)

(4)长期投资

A、长期股权投资计价(成本法和权益法) B、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核算方法 C、长期债权投资的计价 (5)固定资产及折旧 A、固定资产范围; B、固定资产的计价; C、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6)无形资产 A、无形资产的计价 B、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C、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7)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收入确认 A、收入确认的标准

B、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或虚计收入的情况

(9)如果期间以上会计政策若发生变更,变更内容为:

向教育局说明情况范文 第3篇

该同志不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均能够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未参加任何xxx组织,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情况说明格式及范文

公司章程的格式说明

(一)股东姓名(名称):

(二)股东缴纳的.出资额:

(三)股东出资时间:

(四)股东出资方式:

1、货币:万元,占%(注: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2、非货币:万元,占%(注: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

(三)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六)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其他职权。(注:由股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定)

第九条股东是公司的董事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或者经理担任。

第十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长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长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八)董事长授予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定)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依照《xxx工会法》组建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工会应认真履行工会职责,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十二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xxx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xxx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六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xxx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于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所聘用的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

第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xxx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公司必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应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解散事由及清算办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本章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十七条公司解散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制作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后,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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